解读《四川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谁能享受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有哪些康复服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川府规〔2022〕6号)《关于做好全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川残办〔2017〕3号)相关要求,提升我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实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项目,近日,根据《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等相关内容,省残联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四川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1、谁能享受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


项目对象是经济困难家庭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对象除外),其中经济困难家庭有康复需求的重度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实现全覆盖。


2、您将享受到哪些康复服务?


残疾人家庭医生团队将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康复之家)等,根据残疾人个性化康复需求提供康复训练和康复护理等基本康复服务。

(一)康复训练内容包括:运动疗法、轮椅功能训练、作业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红外线治疗、电动起立床训练、手功能训练、关节松动训练、言语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等。

(二)康复护理内容包括:压力性损伤(压疮)换药及预防指导、留置导管更换及护理指导(气管导管、胃管、尿管、其他引流管)等。

(三)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使用训练和转介。


3、项目对象可以在项目年度内享受其他基本康复服务吗?


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


4、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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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方案》在确保顺利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方面有哪些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评价,确保服务质效、完善资料归档,科学运用数据三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残联与卫健部门“双牵头”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督促签约服务机构严格财经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来源:四川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