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发布最新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这些行为被禁止

来源:掌上资阳

为了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洁从政,日前,市纪委监委印发了《资阳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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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印发的《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精神,结合资阳市实际制定的。
《规定》共17条,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持续释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鲜明信号。

哪些属于婚丧喜庆事宜?

《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主要是指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事宜。

退休3年内领导干部须执行规定

《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乡科级副职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人员。其中,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上人员,党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人员等参照本规定执行。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适用本规定。退休的领导干部在退休手续办理之日起3年内继续执行本规定。

这些行为明确禁止

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其他喜庆事宜。确需操办其他喜庆事宜的,邀请参加人员不得超出近亲属范围,并按规定报备、报告。同时,领导干部不得以私人名义参加他人操办的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的喜庆事宜,不得应邀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担任主婚、证婚、主持、总管等角色。参加以喜庆事宜名义进行的近亲属家庭聚会除外。
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近姻亲

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秉持勤俭节约理念,宴请桌数、车队规模、餐饮标准、仪式规制、彩礼聘礼等不得明显超出操办地广大群众认知水平,倡导“零”彩礼、“零”礼金以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新风尚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严禁

一、用公款支付、报销或者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占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资源进行操办。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场所操办时,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获得非正常减免费用或者折扣等不当利益。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操办。
四、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者将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管理和服务对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执行公务相关联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房屋、车辆等。
五、收送高价彩礼或者聘礼,收受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以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豪华“炫富”、低俗恶俗等可能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六、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七、搞封建迷信和有违公德良俗的活动。
八、违反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
九、未按规定报备、报告,无正当理由异地操办;以“聚会”“聚餐”等各类名义,采取提前办、分批办、多地办等方式,将同一事由化整为零操办。
十、其他违反党内法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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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应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当将报备、报告情况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报备、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对报备、报告情况差异较大的及时核实。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违反本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贯彻了严的基调、体现了严的要求、释放了严的信号。希望全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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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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